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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调研组到我院开展专项调研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3年4月14日,省总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调研工作组在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三级调研员江琛的带领下,赴包河区考察调研,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一级 科员张爱瑛,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葛哲春等领导陪同调研。调研座谈会在长庚医院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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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长庚医院工会主席毛颖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情况汇报。随后,与我院院长周荣、医务科 张弛、护理部 田蕾、院感办 鲁勤、行政人事部 许娟和女职工代表就我院《专项集体合同》签署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落实情况、女职工孕产假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权益保护方面展开了座谈。

   调研组首先对长庚医院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女职工“四期”保护、“两癌”筛查、生育津贴领取、假期待遇及执行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接着省总工会江琛副部长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意义。随着国家三胎生育政策的出台,要更加重视女职工生育的社会责任,要从心理上、生理上多角度地关心关爱女职工,确保生育三孩政策顺利落地;二要以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从法律层面把女职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根据国家的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发展纲要等多个法律法规拟定的,对女职工的各项权益都有明确保护。各级工会要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进一步细化合同文本,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把定期为女职工进行“两癌”筛查、灵活安排孕期、哺乳期工作时间等工作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把女职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三是工会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更好的服务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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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会陈国柱调研员在会上强调,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做好女职工工作,打造新型女工队伍,为企业的发展建功立业,必须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放在首位,激励和调动好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女职工在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存在着比男职工更多的困难,作为女职工组织要时时处处关心、理解、爱护、支持女职工,既要维护好女职工合法的劳动权,为其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也要维护好女职工的荣誉权,在竞聘、提职、评优中都应让其合理占比。 

  院长周荣首先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同时表示此次调研帮助我们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坚定了工作目标: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是我们企业健康发展的催化剂,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强心针。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挖集体协商内涵,细化女职工权益保障条款,加大女职工权益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我院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会后,调研组在我院领导陪同下重点参观了母婴室,调研组表示从母婴室的功能来说,它的建成,维护了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生育环境,体现了对女性浓浓的关爱,是人性化的表现。从大处来说,作为一种公共设施,母婴室既关系市民的切身利益,还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和睦美满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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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长庚医院在此次总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项调研中获得调研组的一致认可,充分说明我院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视。长庚医院将以此次调研工作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工会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开展多项惠及女职工的权益内容,不断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率和女职工用心度,开展多项惠及女职工的权益内容,更好满足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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