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监测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妊娠并发症状以及胎儿的发育成长情况,怀孕的女性都应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每一次的产前检查,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腹中宝宝的负责,那么,产前检查项目有哪些呢?孕妇(12).jpg
一、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早期主要是记录既往病史、药敏史、家族史、月经史、妊娠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异常情况。
全身检查:血压、体重、身高、心、肺、肝、脾、甲状腺、乳房等,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
妇科检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并注意有无生殖器炎症、畸形和肿瘤,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梅毒筛查等及心电图检查。
二、孕中期:每四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孕中期主要是每次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
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复查尿常规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妊娠。孕15-20周建议做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孕20-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50g葡萄糖筛查试验)。
三、孕晚期:孕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孕晚期要继续孕中期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适时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 度、羊水情况等。